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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突然查不到被执行人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能查到被起诉吗

要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被执行人信息,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突然查不到被执行人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能查到被起诉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打开浏览器,输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搜索,并进入官网。

2.在首页上可以看到“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的按钮,点击进入查询页面。

3.在查询页面中输入被执行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信息,点击查询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查询结果可能包括多个被执行人的信息,需要根据个人信息进行甄别。同时,如果查询不到结果,也可能是因为被执行人信息未被公开或者输入的信息有误。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是一个由国家法院系统维护的公共信息平台,旨在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增加执行透明度,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可以了解被执行人的信用状况,为与被执行人相关的决策提供参考。同时,也可以促进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总之,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被执行人信息需要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操作,并注意查询结果的甄别和信息的准确性。

不是的。这个要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查询方法:1、打开浏览器,在搜索框输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点击进入。2、进入后,鼠标下滑,找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3、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页面后,点击综合查询被执行人。4、输入名字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然后点击查询即可。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您好,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可分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和法院被执行人查询,他们的区别是:

1、法院被执行人,是在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的被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或者说债务人

2、失信被执行人,是有履行能力但拒绝履行的,被执行人满足一定条件的(如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法院会将其列入失信名单,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之后即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会受到一系列的限制。

您可以通过通查平台的被执行人综合查询来查询相关信息,这个查询软件可以查询法院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所有信息,查询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非常方便。如图所示:还包含限制高消费查询

希望能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1、法律分析:如果需要查询被执行人信息的,可以到“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进行查询。在该查询系统中,可根据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的任意一项进行查询,操作非常简单方便拓展资料: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使用申明是一则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使用事项的申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表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主要内容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执行案件信息,充分发挥执行案件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高人民法院从2009年3月30日起向社会开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社会各界通过该平台可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2007年1月1日以后新收及此前未结的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现就有关事项申明如下:

2、一、被执行人信息由执行法院录入和审核,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信息异议处理的若干规定》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更正。

3、二、本网站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如有争议,以执行法院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因使用本网站信息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民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三、查询人必须依法使用查询信息,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本网站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四、本网站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网站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6、五、本网站属于政府网站,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本网站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网站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复制或传播本网站信息。

7、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分析:1、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网查询的是民事案件,而刑事案件是不公开的。

2、另外,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网由于很多案件是没有个人身份证或企业组织代码的显示为0的,用身份证和组织代码是查不到的。

3、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这上面查不到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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